课程内容
《新时代的劳动者》
劳动和就业
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源泉。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使热爱劳动、勤奋劳动、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蔚然成风,努力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在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广大劳动者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不同行业之中,从事多种形态的劳动。我国劳动者分工不同,地位平等,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光荣属于劳动者。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整个社会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同时,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我国的人口总量和劳动力总量都比较大;劳动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完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就业信息不畅通。我们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党和政府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实施积极的几页政策,加强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同时,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靠自己的双手开拓新的生活,展现平凡而伟大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风采。
树立自主择业观。根据个人兴趣、专长和条件,自主选择职业,这有利于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调动每个人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
树立竞争就业观。要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实现自主就业。为此要努力学习,提高技能和素质,积极主动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树立职业平等观。各种正当职业的劳动者,都是创造社会财富所必需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管从事什么工作,只要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都能有所作为。
树立多种方式就业观。现代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导致就业形式多样化,诸如自由职业、弹性工作、临时工、家政服务等就业方式不断增加,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还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所、媒体广告、网上人才市场、招聘会等选择职业,实现就业。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党和政府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享受权利,是以履行劳动者义务为前提的。自觉地履行劳动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而不是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
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维护权益,是每个劳动者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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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师
男,中教中级职称
从教以来,潜心教学,在重视基础教育的前提下,给学生以广阔的思维空间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