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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级语文下册第12课《伤仲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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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内容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于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研讨与练习
    一、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二、参照以下示例,熟读全文,注意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说说下列句子的意思,理解加粗词的含义。
    1、邑人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2、父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3、其受之天也,贤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人者不至于也
    四、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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