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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语文下册第一单元比较·探究《克隆技术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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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第一单元比较·探究《克隆技术的伦理问题》
    所谓“克隆人”是什么意思?或者首先需要问:“人”是指什么?如果说“人”只是指特定的基因组,或者指“生物学的人”,那么可以说“克隆人”与他们的父本或母本是完全相同的。但“人”不仅是在系统发育谱上属于脊椎动物门、哺乳动物纲、灵长类、人科、人属的人,而且是心理、社会的人(person,人格)。初生儿的神经系统是没有发育完全的,只有在出生后与他人交往中、在社会环境中逐渐发育成熟,才能形成具有特殊心理、行为、社会特征的人。因此,人是生物、心理、社会的集合体,具有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特定人格。这个集合体,这个具有特殊心理、行为、社会特征的人,这个特定的人格,是不能复制的、克隆不出来的。所以,克隆出来的只是与他或她的父本或母本相同的基因组,而不是与父本或母本一样的人。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是“多利”,由于它生长的环境与供体羊有区别,虽然它与供体样具有相同的基因组,但很可能会有与供体羊不同的特点。
        有什么理由可在伦理上为克隆人辩护
    对克隆人提出的理由,不管这些理由已经有人提出,还是假设性的,可能有以下一些:
    克隆人是不育者的唯一偏好的选择。设有一对夫妇,他们患有不育症,虽然现在不育症可以用人工授精(男方不育),体外受精(女方不育)或代理母亲(女方不能怀孕)解决,但夫妻双方不愿意,也不愿领养别人的孩子。这个理由本身在原则上可以成立,但在现实中,即根据目前技术水平,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消极后果。“多利“的成功率是1:434,如果在人身上做,成功率可能更低,而且很可能会产生出许多畸形的、具有严重缺陷的克隆人。这样,会造成对他们的伤害。更不要说,为研究克隆人,需要大量的经费,这对目前世界上许多处于极度贫困状态的人来说,也是很不公正的。
    克隆人是要避免产生一个患有严重遗传病的孩子。例如有一对夫妇,其中一个患有严重的显性基因病,另一个是健康的,他们要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用供体卵或供体精子,也不愿意领养别人的孩子。这一理由的地位与前一理由相同,即理由本身在原则上可以成立,但在实际上会引起严重消极后果。
    克隆人是为了进行研究。这里存在着的伦理问题是,克隆人也是人,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就不能为了研究的目的而将他们产生出来。克隆人也是人,我们不能将他们仅仅当做为他人的目的服务的手段对待他们,因为他们本身也是目的,至于有些人愿意当做为他人的目的服务的手段,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再者,那些产生出来是为了进行研究的克隆人,长大后不愿意被当做受试者对待,那么我们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强迫他们成为受试者?因此,这个理由本身是不合伦理的。
    克隆人是为了提供器官,将来用作移植。因为器官移植存在排异问题,只有同卵双生不存往排异,而同卵双生概率特别小。克隆人的器官移植后绝不会发生排异。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做,理由与前面所说相同。克隆人是人,我们要尊重他们,不能将他们仅仅当做手段、工具。他们长大后不愿意提供器官,难道我们能够强迫他们?因此,这个理由本身也不合伦理。
    克隆人是为了“优生”。这里存在严重的伦理问题。这种“优生”克隆规划由谁来实施?如果由国家来实施,就要建立一个委员会来将国民加以分类:值得克隆的优良国民,与不值得克隆的劣等国民。这样做,那就离纳粹的“优生”不远了,或者说那是在完成希特勒未完成的事业。如果由家庭或夫妇来决定克隆家庭哪个成员或哪个孩子,这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将家庭成员或自己的孩子分成值得克隆的优良者与不值得克隆的劣等者。或者有人会说,克隆出一个爱因斯坦岂不更好?首先,按照前面的分析,克隆出来的也许具有与爱因斯坦相同的基因组,但由于他生长、发育的社会文化环境与爱因斯坦截然不同,因此不可能获得爱因斯坦的复制品。正如我在一九八七年所说的那样:“他们也许都可以姓爱因斯坦,但他们不是那个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另外,我们为什么需要另一个爱因斯坦?相对论以及其他发现已经作出,有什么东西需要克隆爱因斯坦来做?在克隆谁的问题上,社会非常可能陷于严重的分裂。有人可能认为应该克隆爱因斯坦,其他人可能认为应该克隆希特勒。那么,意识形态的、宗教的、民族的争斗将加剧,世界也就更加得不到安宁了。
    克隆同性恋者,发展同性社区。同性恋者在许多国家仍然受到歧视,同性恋者又无法延续后代,也许克隆出一些同性恋者,形成稳定的同性恋社区,可以改善同性恋者受到歧视、排斥的不利地位。但同性恋者遭到歧视、排斥是个观念和社会问题,要通过教育、改变观念、作出一些必要的规定来解决,不能靠克隆来解决。从世界范围内调查来看,实际上同性恋者占人口的比例是相当稳定的,不同的是公开程度的差异。虽然说,同性恋取向可能与基因有关,但尚需进一步研究。因此,用同性恋者的体细胞克隆出来的不一定是个同性恋者。
    克隆人进行星际航行。星际航行可能要达到许多许多光年距离的星球,人的一生短促,如果在航行期间一面航行,一面克隆,这样就可以有人来接班,继续星际航行,到达目的地。这个理由似乎有理,但仍然是将克隆人当做工具或手段,如果克隆人不愿意作星际航行,而要回到地球去,怎么办呢?
        对克隆人的反论证
    可以根据不同的理由来反对克隆人,有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有些理由不是根本性的。例如:
    有人以宗教理由反对克隆人,认为生儿育女由上帝安排,人类不应加以干预。因为同样理由也曾用来反对避孕、人工流产、计划生育、生殖技术。
    有人认为生命的奥秘是神圣的,人类不应干预。这个理由可以用来反对一切生物学和医学的研究和技术。
    有人提出克隆人会导致人类基因库的单一性,多样性的丧失对人类的前途不利。这可以成为一个反对克隆人的理由,但这个理由不能在根本上反对克隆人。因为只要克隆少数人,就不会使人类基因库丧失其必要的多样性。
    有人提出克隆人会破坏家庭结构的完整性。这也可以成为一个反对克隆人的理由。但与上一个理由一样,不能在根本上反对克隆人,克隆少数人就不会破坏社会的家庭结构。
    也还有人提出,克隆人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克隆人与他或她的供体人是什么关系?是亲子关系,还是兄弟、姐妹关系?这可以由立法机构来确定,或甚至通过全民公决来确定。
    我想,从上面分析克隆人的理由能否在伦理学上站得住的过程中,我们就可以得到能够站得住的对克隆人的根本性的反论证:
    (1)克隆人也是人,不能仅当做别人利用的手段或工具,他们应该得到尊重和公平对待,不应该受到伤害。
    (2)克隆技术可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后果。由于人体体细胞是否正常难以鉴别,体细胞需要放在培养基中加以培养,而培养基的理化环境可以对体细胞有负面影响,因此可以预计到会出现相当多的畸形、缺陷甚至怪异的克隆人。他们一旦产生,人们该怎么办?即使正常的克隆人,长大发育成人后,可能不愿意做我们原来要他们做的事,人们该怎么办?
    (3)一个克隆人与供体人并存,其可能的负面作用大于其正面作用。正如美国一家杂志所说,辛普森会说,我前妻及其男友的被杀,不是我干的,是克隆辛普森干的。
    (4)滑坡论证。即使克隆人的一些理由本身可以成立(例如解决不育、防止显性遗传病),一旦迈出克隆人的第一步,后面就很难阻挡。因此,必须在开始就刹车。
        结论
    克隆人的问题再一次说明,在技术上有可能做的不一定就是在伦理学上应该做的。虽然克隆人在技术上有可能做,但在伦理学上不应该做。没有充分的理由来为克隆人的行为在伦理学上进行辩护。因而,发展克隆技术、不要克隆人的方针是正确的。
阅读练习·探究
一、本文的推理论证有一个前提,你能指出这个前提吗?《人民科学家的精神风采》中,胡耀邦劝说钱学森出访美国也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又是什么?
二、要证明某个问题,正面例证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再加上反面例证,文章就会更全面、更雄辩。具体说说本文“反论证”一节的作用。《梁思成的故事》记述的劝阻美军轰炸奈良一事,对于表现梁思成“建筑的灵魂”也有特殊作用,试比较两种表达方式的异同。
三、本文认为:“发展克隆技术、不要克隆人的方针是正确的。”你同意这一观点吗?就下面两则材料举行一次关于克隆问题的班级讨论会。
    2005年3月8日,第59届联合国大会以84票赞成、34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了联大法律委员会上月通过的《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
    宣言要求各国考虑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只要这种做法违反人类尊严和保护人的生命原则”。宣言还要求各国考虑采取措施,禁止应用可能违背人类尊严的遗传工程技术,在应用科学方面充分保护人的生命,并防止在应用科学方面剥削妇女。宣言敦促各国尽快立法以落实这些要求。
    在此次表决中,中国鉴于该宣言未将“治疗性克隆”与“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分,而与英国、新加坡等在医药科研领域较发达的国家一起投了反对票。
                                   (据2005年3月9日新华网杨志望文章改写)
    据中国国家863计划“组织器官工程”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裴雪涛介绍,早在2001年,联合国就一直在讨论禁止克隆人的国际立法问题,中国、英国、比利时、瑞典、日本和新加坡等国一直表示,应该将“治疗性克隆”与“生殖性克隆”两个概念加以区分,禁止生殖性克隆而鼓励治疗性克隆研究。
    所谓治疗性克隆,就是利用细胞核移植技术克隆出人类胚胎,从中提取干细胞,用于一些疾病的治疗。2003年6月,在美国波士顿国际干细胞年会上,与会专家建议不再使用“治疗性克隆”这个词,而改用“细胞核移植技术”,因为“治疗性克隆”会使人误解。这种技术的发展对人类影响重大,因为它能够为现在很多疾病的治疗带来希望。
                                   (据2005年2月27日新华网李雯文章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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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师

男,中教高级职称

市级重点中学语文教师,曾在全省、全国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中获奖,具有丰富的语文基础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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