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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数学第二讲2.2《分析法 综合法》(选修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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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内容

    《分析法 综合法》
    (1)综合法
    在不等式的证明中,我们经常从已知条件和不等式的性质,基本不等式出发,通过逻辑护理,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这种从已知条件,利用定义、公理、定理、性质等,经过一系列的护理,论证而得出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
    例如:已知a,b,c∈R,证明:a2+b2+c2≥ab+bc+ca
    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的逻辑关系
    A=>B1=>B2=>…=>Bn=>B
    (已知)(逐步推演不等式成立的必要条件)(结论)
    例1 已知a,b,c﹥0,且不全相等,
    求证:a(b2+c2)+b(c2+a2)+c(a2+b2)﹥6abc
    例2 已知a1,a2,…,an ∈R+,且a1a2…an=1,
    求证:(a+a1)(1+a2)…(a+an)≥2
    n
    利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应注意对已证明不等式使用,常用的不等式有:
    (1)a2≥0;
    (2)∣a∣≥0;
    (3)a2+b2≥0=2ab;它的变形式又有(a+b)2≥4ab;(a2+b2)/2≥{(a+b)/2}
    2
    (4)(a+b)/2≥√ab;它的变形形式又有a/b+b/a≥2(ab﹥0);a/b+b/a≤-2(ab<0)
    (2)分析法
    从要证的结论出尽,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所需条件已知或一个明显成立的事实(定义、公理或已证的定理、性质等),从而得出要证的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这是一种执果索因的思考和证明方法。
    例如:证明:(a2+b2)/2≥{(a+b)/2}
    2
    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的逻辑关系
    A<=B1<=B2<=…<=Bn<=A
    (已知)(步步寻求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结论)
    例3 求证√2+√7<√3+√6
    例4 已知a,b,c﹥0,求证(a2b2+b2c2+c2a2)/(a+b+c)≥abc
    练习:
    1.a,b,c,∈R+,证明:(ab+a+b+1)(ab+ac+bc+c2)≥16abc
    2.a,b,c,∈R+,证明:2(a3+b3+c3)≥a2(b+c)+b2(a+c)+c2(a+b)
    3.已知m,n∈R+,求证:(m+n)/2≥m+n√mnnm
    4.已知0<x<1,a﹥0且a≠1,
    试比较∣loga(1-x)∣与∣loga(a+x)∣的大小,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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